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暫行規定》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北京協和醫學院副校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職位
北京協和醫學院副校長2名。
二、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3.擔任正處級職務滿1年或擔任副處級職務滿4年。
4.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受行政級別限制。
5.海外留學回國人員應具有國外(或境外)大學或研究機構助理教授或相當于助理教授及以上任職經歷,不受行政級別和專業技術職務限制。
6.年齡55周歲以下(1956年6月30日后出生)。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8.身體健康。
(二)職位要求。
具有生物學、醫學或相關專業背景;熟悉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熟悉國內外醫學高等教育和教學研究工作,具有勝任職務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豐富的教學管理工作經驗,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并能獨立開展國際學術交流。
三、選拔工作程序
(一)公布信息。
(二)公開報名。
采取個人自薦的方式報名。
(三)資格審查。
(四)根據報名情況,進行考試,經組織考察、體檢等程序,確定擬任人選。具體程序另行通知。
四、報名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可以證明個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有關證件,如身份證、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職務職稱聘書的復印件。
(二)報名人員均需填寫、提交《報名登記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三)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7月12日。
(四)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衛生部人事司干部處
聯 系 人:張建兵
電 話:(010)6879 2864
傳 真:(010)6879 289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南路1號
郵 編:100044
選拔公告刊登在衛生部網站、健康報、科技日報、中國衛生人才網。
衛生部人事司 北京協和醫學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