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以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第2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由北京協和醫學院(以下簡稱我校)編制的2011—2012學年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和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等。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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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息公開主要工作概述
根據《條例》和《辦法》的要求,2011—2012學年度,我校信息公開工作運轉正常,信息公開咨詢、申請及答復工作順利開展。
2011-2012學年度,我校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信息公開組織、加強信息公開培訓、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深化信息公開內容、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出進展,學校各項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顯著增強。2011-2012學年我校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 健全制度,成立組織
為保障我校院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依法獲取學校信息,充分發揮學校信息對社會經濟、文化、衛生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學校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治校,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規范學校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了《北京協和醫學院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公開辦法》)。該辦法共包括總則、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信息公開的內容及范圍、主動公開的方式與程序、依申請公開的方式與程序、監督與保障和附則等8個部分。《公開辦法》的實施,充分保障了學校廣大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我校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黨委書記和黨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宣傳部、人力資源處、組織部、國際合作處、科技管理處、醫院管理處、條件財務處、行政基建處、科技產業處、審計處、機關黨委、統戰部、紀檢監察室、保衛處、工會、離退休工作處、教務處、學生處、研究生院、繼續教育處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設立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院校黨政辦公室,政策法規室具體負責處理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學校設立信息公開監督檢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室,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內部監督。《公開辦法》規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與本部門、本單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時效性等要素負責。
辦法的實施及工作機構的成立,完善了我校信息公開工作的隊伍建設,明確了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校長統一領導、黨政辦公室牽頭協調、各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師生積極參與、有關部門協調監督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加強信息公開網站建設
為全面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我校建設了北京協和醫學院信息公開網,并直接鏈接在我校門戶網站上。我校信息公開網的內容包括: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申請、學校概況、教育教學、招生就業、醫療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建設、信息公開受理及監督檢查及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等10多個欄目。通過該網站專欄的內容和有關鏈接,社會公眾可以對學校信息公開的制度及相關內容進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詢。
(三)信息公開與黨務公開相結合,探索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
結合實際,我校在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校務公開與黨務公開相結合,繼續完善學校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等各項工作,以服務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為目的,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豐富學校信息公開渠道和形式,積極探索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在我校信息公開網建設中,在信息公開網下設兩個子網站,一個是校務公開網,一個是黨務公開網,統一由信息公開辦公室進行維護,以保證黨務公開與校務公開相結合,并保證網站公開內容能夠及時更新。
(四)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
為確保信息公開制度的落實,我校正式更換了發文稿紙首頁,各部門承辦公文時,必須選擇所辦公文的信息公開形式,并在公文中予以注明。如是主動公開或內部公開的公文,則印刷公文部門主動與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系,以便及時將信息公開。
(五)做好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
學校在認真貫徹執行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的同時,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范(試行)》、《教育部國家保密局關于加強高等學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既做到防止不斷擴大保密范圍損害公民的知情權,又重視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確保涉密信息不能對外公開。
(六)積極參加信息公開培訓
自《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發布以來,學校信息公開辦公室多次參加由北京市教委等部門組織的信息公開工作專題培訓會議和研討會。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量:
2011-2012學年,我校主動公開信息共約1459條,并將全部應該主動公開的信息都通過網絡方式予以公開。
我校向校內師生主動公開的信息包括學校的規劃發展情況;重大資源情況;學校各學歷層次和各類學生招生信息;學生學籍管理、幫困助學、學生獎勵、就業指導等信息;教職工培訓、人事任免信息、招考錄用、職稱評審辦法和結果等有關人事工作信息;學校科研項目申報、科研獎勵制度和科研項目結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飲食服務、校園安保、戶籍管理等后勤保衛信息;財務規章制度、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等財務信息。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基本情況類信息242條,包括組織機構,現任領導,歷任院校領導,校徽校歌,院校新聞等信息。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16.6%;醫療管理類信息35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2.4%;教育教學類信息459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31.5%;科學研究類信息148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10.1%;人才隊伍建設類信息297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20.4%;招生就業類信息74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5%;合作交流信息131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9%;其他公共服務信息73條,占主動公開信息的比例為5%;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1)互聯網:通過學校信息公開網,門戶網站和內部辦公網分別向校內社會公眾和師生員工公開信息,這是我校信息公開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徑。
(2)年鑒、信息交流、報表、校報等紙質資料:通過發放年鑒、校報、學生手冊、教師手冊、統計報表、信息交流等紙質資料,公開信息。
(3)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等形式。
(4)通過會議等形式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學校已在《辦法》中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序,并在網站上公開了受理程序。我校信息公開辦公室在2011—2012年度未收到任何信息公開申請,信息公開郵箱收到4封郵件,其中3封郵件為同一人發送,并屬于信訪件。本著對當事人負責人的態度,經與當事人電話溝通,把3封郵件按信訪程序轉給相關負責人,并得到領導批示。其中1封郵件屬于申請公開信息,但申請人未留姓名及聯系方式,僅有郵件,且申請內容含糊不清,我校信息公開辦公室認為其不符合《我校公開辦法》中依申請公開的相關要求,對其申請未予受理。
四、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2011—2012學年度,我校從事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1人。
(二)2011—2012學年度,沒有社會團體或組織及公民向我校申請公開信息,所以我校未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減免收費情況:無
五、受到舉報情況
2011—2012學年度,收到針對我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0件,針對我校信息公開的訴訟案件0件。
六、信息公開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措施
2011—2012年度我校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有:一些部門在思想認識上還存在偏差,重視程度不同,實施情況不夠平衡;部門在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序等方面不夠規范;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深化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建設方面有待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階段擬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利用多種渠道豐富公開形式,完善與公眾互動機制,暢通群眾表達訴求、反映意見的渠道。
(二)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和培訓。組織各部門認真開展對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進一步增強各部門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促進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和完善,不斷提升學校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三)繼續深化學校信息公開的內容。以涉及學校師生切身利益和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為突破口,繼續深入推進不同領域信息公開的內容。在信息公開工作中,進一步推進有關制度,如對涉及學校重大改革和師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見和聽證制度,進一步增強過程信息的透明度,體現民主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