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風險防范法律顧問項目比選公告
一、項目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院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拓展深化院校綜合改革,加快推進制度建設,解決改革過程中的歷史遺留問題,院校擬聘請風險防范法律顧問,對院校管理中的各項重大事項進行合規性審查和風險評估。為此,院校特設立“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風險防范法律顧問項目”,現誠邀從事醫學科研機構、醫學院校及綜合三甲醫院法律服務工作且具備相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參加院校2020年度至2021年度風險防范法律顧問公開比選工作。比選活動結束后,在約定的服務年限內,院校將與中選的律師事務所簽訂服務合同。
二、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風險防范法律顧問
(二)服務內容
為院校及所屬獨立法人單位提供風險防范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法律文書合法合規性審查
(1)就中、英文合同(協議)及相關法律文書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并提出具體法律意見或建議、提示法律風險,合同(協議)類型、數量、標的金額不限;
(2)對院校所涉及的各類合同進行全面梳理,進行風險把關后形成相應類型的合同標準文本。
2.風險防范法律咨詢
(1)法律咨詢領域:包括但不限于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外交流、投資合作、基本建設工程、教育教學管理、知識產權、人事勞動糾紛、房屋產權糾紛、職工拆遷騰退糾紛、醫事行政處罰等領域;
(2)就重大決策事項、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內部管理制度及管理運行各領域、各環節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進行法律分析論證,出具法律意見書,提出可行性解決方案,數量不限;
(3)提供現場法律咨詢服務,應院校要求參加相關項目、事務及合同等的磋商或談判,參加院校與他人發生的非訴訟事件的調解,數量不限。
3.案件代理及評析
代理院校與他人發生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開展案件評析,梳理法律風險點,提出預防及處理措施建議。
4.法制宣傳培訓
應院校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內容由院校決定;為院校職工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5.應院校要求,提供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6.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院校的合法權益。
(三)服務年限
服務期限為一年,具體期限以簽訂服務協議日期為準。
三、比選形式
公開比選,綜合評選。
四、參選人資質
(一)資格條件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律和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5.與采購人不存在利益沖突或有未決訴訟;
6.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從事律師工作5年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執業資格證書,保證有相對固定的律師團隊提供法律服務,律師團隊不少于5人。
(二)參選人的資質文件要求
1.律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授權委托書(附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近半年任意三個月納稅憑證(加蓋公章);
4.近半年任意三個月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加蓋公章);
5.無違法違規記錄聲明函(加蓋公章);
6.醫學科研機構、醫學院校及綜合三甲醫院法律服務業績證明(合同復印件,可以遮蓋金額等涉密內容,三份以上);
7.律師事務所情況介紹;
8.擬簽約律師團隊相關資料。
(三)參選人必須具備良好的服務業績和服務能力,確保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能夠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有大型醫學科研機構、醫學院校及綜合三甲醫院法律服務經歷者優先考慮。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具體以比選文件要求為準。
五、報名須知
1.本次比選活動以郵寄資料方式報名,未根據要求按時報名將取消參加比選會議的資格。
2.報名有效時間:
自公告日起5個日歷日內(含公布日,以郵件到達日期為準),按照報名資料要求將資料寄送至以下地點。
3.資料寄送地點:
北京市東城區東單三條9號,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辦公室,郵編100730。
4.報名資料:
(1)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正本副本均可,需加蓋公章。
(2)參選代理人授權委托書,附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需簽字加蓋公章。
5.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老師
聯系電話:010-65105923
6.比選會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參見比選文件。
六、其他說明
1.律師事務所應對其遞交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若發現律師事務所提供虛假文件,將取消其參選資格,并承擔相應責任。
2.律師事務所應當按委托協議和比選文件完成相關項目,不得向他人轉讓,或分解項目后轉讓他人。
3.本次比選事務主辦部門為辦公室。
七、附件
中國醫學科學院
北京協和醫學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