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主要職責
根據《中央編辦關于國家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18〕90號),設立中國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為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所屬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建立國家藥用植物資源發掘、保護、開發利用體系,建設高水平藥用植物科技創新基地平臺,開展藥用植物相關科學研究。
(二)承擔北京協和醫學院藥學及相關專業學科建設和教育教學工作,培養相關專業高水平研究型和應用型人才,建設一流學科。
(三)組織開展天然藥相關產品的研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指導監督所屬企業運行和發展。
(四)建設藥用植物研發領域高端智庫,為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參與相關領域發展規劃、行動計劃的咨詢、起草和編制工作。
(五)承擔傳統醫藥文化科學普及等公共服務職能。承擔支邊、扶貧、對口支援等任務。
(六)完善國家藥用植物園體系建設。承擔相關行業學(協)會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開展藥學及相關領域學術交流合作,出版發行相關學術刊物。
(八)承辦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