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需求
(一)項目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醫學科學院 北京協和醫學院(以下簡稱院校)創新工程結題驗收工作要求,需采購事務所開展結題審計工作。擬采購的事務所應熟悉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具有相關審計經驗。能夠服從院校項目結題審計工作安排,參加統一培訓,保證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審計工作。
(二)審計服務的具體范圍
北京協和醫學院2021年涉及創新工程結題審計的項目4個,具體信息如下:
(三)服務要求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遵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審計業務;
2、獨立完成審計任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已接受的審計任務再委托給其他審計機構;
3、需在開展審計工作前,向采購人提交正式的工作方案,經采購人審核確認后,方可開展審計工作;
4、對在審計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委托方報告;
5、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委托方出具審計結論及審計報告;
6、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嚴格的審計質量保證措施,真實、準確、完整的反映和記錄審計的情況,并對審計結論及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7、未經委托方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披露審計項目的有關信息,更不得對外提供、泄露或公開審計的有關情況;
8、不得向項目單位收取任何費用,提出與審計內容無關的要求,更不得借審計之機承攬其它業務;
9、不得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審計結論和審計報告。
10、采購人保留安排具體任務的權利,中標人承擔的任務均由采購人安排。
11、采購人提出的其他相關服務要求。
(四)進度要求
1、合同簽訂后,根據采購人時間安排,啟動審計工作。
2、根據院校創新工程結題審計工作安排,在規定時間完成4個項目的結項審計工作,分別出具審計報告。
(五)合同期限: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題審計約定的所有工作完成后終止。
二、參選人資格:
(一)參選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二)參選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參選人應熟悉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有關制度規定,具有相關審計經驗。
三、比選評分方法及標準
(一)評分方法:綜合評分法。
(二)評分標準: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自比選公告發布至2021年4月8日17:00。將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掃描件PDF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公司信息包括參選單位名稱、地址、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所投項目名稱,項目聯系人及聯系人手機、電子郵箱。
五、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評審時間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4月9日9點(北京時間)
評審時間:2021年4月9日14點(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密封后在截止時間之前直接送達或郵寄到采購人聯系地址。本項目比選過程采用評審專家以遞交的響應文件為準進行評審,不需要供應商現場匯報。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六、比選評審地點:北京協和醫學院第三會議室
七、項目預算:人民幣11.5萬元
八、公告期限:從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
九、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名稱:北京協和醫學院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單三條9號
聯系人:司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010-65105553/5954
北京協和醫學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