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管辦[1995]3號
各博士后流動站設站單位:
為加強對博士后研究人員科研工作的管理,有利于博士后研究報告的收藏和有效利用, 我們會同北京圖書館學術學位論文收藏中心編制了《博士后研究報告編寫規則》(見附件),并決定從1995年4月起,統一博士后研究報告格式,對博士后研究報告進行集中收藏。現將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出站提交博士后研究報告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研究人員期滿出站,要對其研究工作做認真總結,嚴格遵照《博士后研究報告編寫規則》撰寫博士后研究報告,并印刷裝訂成冊。研究報告應真實客觀地反映其研究工作的進展、結果等情況。
二、各設站單位應加強對博士后研究人員科研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對期滿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交的《博士后研究報告》進行嚴格審核和評議,并作為其在站期間科研工作考評、出站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各單位在為博士后研究人員辦理出站手續時,除按原規定(參閱博管辦[1993]12號文件)向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報送必要的材料外,還需提交兩份《博士后研究報告》(報送博士后工作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省市管理部門的應提交三份,由省市管理部門轉交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兩份)。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將集中送北京圖書館收藏。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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